英國生活小記:英國人如何打造出獨立個體!

 

Photo by Dmitriy on Unsplash

如今已從英國研究所畢業半年,好像都沒正式談過那裡的生活。當時課業事物繁忙,日常的東西又流於瑣碎,因而不敢動筆。

 

但今天是個好機會,因為我突然想起在英時期的一個故事。那時沒有疫情,一個一如往常的陰鬱冬日,我在公園跑步。 

跑到一半,看到路上一個身高不及我膝的小朋友,搖搖擺擺練習走路,而身邊沒有家長。忽然一個踉蹌,小朋友跌倒了,接著哭了起來。幾公尺外一位女性 — 他的媽媽 — 露出驚嚇的表情,嘴裡好像說了一聲「oops」,然後,就沒有然後了。 


我見狀後自然前去拉了小孩一把,把他扶起來,那位媽媽前來跟我道謝。然而我心裡滿是詫異,到底應該是媽媽要來扶起小孩,還是我根本不該上前扶小孩呢?這是有意義的文化衝擊。 


走著走著,我突然想起英國(不確定其他國家有沒有)似乎有一種崇尚獨立自主的傳統,對於需要「仰賴」或「依賴」別人則不以為然。如此觀點,造就了社會秩序以及徹底為自己負責的文化。小朋友的跌倒,固然不是他的錯,但他得嘗試靠自己站起來。而他媽媽或是我這路人,都是獨立於其個體外的人。 


外人當然會給予幫助,但一個個體首先要嘗試或能夠去解決問題。終究他以後得自己做選擇,然後也可能失敗,並要承擔某些責任。一個注重個體、有責任心的社會,應該是在無意間的日常生活養成的。 


我想這不意味著英國社會冷酷,而是他們相信人必須有能力為自己負責(對,真是聽到爛了的一句話)。英國社會對於個人選擇與脆弱相當寬容,並提供盡可能協助,但這協助,限於讓人/個體自己更生,而不使其依靠。 


好比一個誇張的例子,一位英國乞丐,比起說「拜託施捨給我一些生活的津貼」,可能說「我因為意外而失去工作能力,打擾各位非常不好意思,但我需要各位一些經濟支持」,會來的更為理想。前者是依賴,後者是嘗試自力更生(但能力有限)。 


在這樣社會中,個體不會過度干預另一個體,你有能力與空間為自己選擇一切,但也得為自己的成敗全權負責。這樣好不好,我不清楚。但我知道的是,也許這樣比較不會產生巨嬰社會。 


不會有一群獨立個體吵著說「政府怎麼不來幫幫我,讓我們過上好日子呢?」當然也就不會有超大政府配上一群無可奈何的人民,這種苟且求全的社會──儘管培養獨立個體會產生難以管理的複雜環境。 


有趣的是,就在小弟弟跌倒後幾周,我收到了學校學務處的來信,說我的某門選修課將有非常多數學原理,所以老師鼓勵非數學系背景的人開學前自己去退課。

 

我不以為然,寫了一封信給學校,列舉了自己學習表現和經歷,認為自己有能力負擔。 


然後學校回信了,他們表示感受到我的自信,並讓我自由選課。但是,但是,但是,附加了但書(大概翻譯): 


一、「首先您必須確認,您的選擇是建立在我們已經給您的通知之上」(白話:我們警告過你了,但你還是要這樣搞) 

二、「我們的通知是,這門課有非常多困難的數學理論,而老師已經發出過警告。」 

三、「您在這門課的表現與我們沒有關係,您必須要接受在這堂課上所發生的任何狀況」(白話:你要為自己的成績負責) 


「如果您確認以上,那歡迎回信,然後我們會保留您修習這門課的權利。」 

看起來有點冷酷,對嗎? 


但在那一刻起,我獲得了自由,成為了獨立的個體。忠於自己,為自己負責(嗯,雖然那門課真的不好學)。 


End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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