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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批五倍券登記,好像在昨天已經截止。作為研讀經濟的人,沒有對這振興之財發出世俗關懷,實在有點失格。
好險,我在4年前美國科技股暴漲、經濟歌舞昇平的時代,就很前瞻地寫了金融海嘯系列專文(自誇一下),對經濟危機和振興政策,做科普式探討。而網路確實有專欄討論振興議題,寫得很好,但我就是要舊題重炒,講個振興經濟的概念,還有應該買些什麼比較有公共利益。
撇除垃圾政治言論,五倍券很有經濟學的意義。約莫今年6月,就有人詢問我五倍振興,第一問是,為何政府不發現金──相信這也是很多民眾的困惑?
這就像在問:拿到意外錢財時,你會怎麼做?存起來?或者是拿去買你平常買不起的冷氣?如果你答案是前者,那就會扼殺振興成效,因為儲蓄無法提升「短期」經濟成長。
振興之所以能成就,在於讓人們去消費,並且成功透過振興款項,讓人們消費「原本不會」消費的東西──即額外消費。那這個額外消費有何重要?我在2017年金融海嘯專欄第三篇提到:
第一回合,這錢流到人們手中,變成人們的所得,人們拿一部分去消費,變成更多人的所得。第二回合,這些人把這些所得一部分再拿去消費,而這部分錢又變成更多人的所得。第三回合,這些人再把這筆所得拿一部分消費,變成更多人的所得。第四回合……就此不斷循環。
如果沒有額外消費作為觸發點,政府就無法創造出以上循環,沒錢的繼續沒錢。政府絕不讓振興變成你私人儲蓄,而且除了去買,更要讓你買原本不買的!而「現金」能創造的額外消費,在實證研究顯示效果較少,而且嚴重因地而異,徒增政策不確定性。
別說現金了,「消費券」亦然。我那金融海嘯專欄第四篇提到,馬政府消費券的振興不如預期,正是因為「消費券有六、七成用以買『原本』就要消費的財貨。」而原本你自己要花用的錢,則被省下、儲蓄。
而儲蓄在總體經濟週期中雖會變成投資和資本積累,但是要在「長期」才產生作用,但政府對此很不喜聞樂見,政府想要「短期」就有用。
最後,還有一個問題:為何要先花1000塊才能拿那張券?這就是上述話題的延伸──創造額外消費。假想自己今天花1000塊拿到一張5000元券,會怎樣呢?我至少要拿去買1000元以上的東西,我才覺得這券拿的值得。這就確保了大家拿到振興優惠後,會有基本的消費。
進一步,如果把這1000視為損失,那根據行為經濟學的研究──人們要至少獲利1倍,才能滿足損失帶來的傷痛感──人們至少會努力消費至2000以上,而不只是1000。此大大減弱用振興券增進自身儲蓄的動機。
我覺得這真是很有趣的策略,不知道政策效果如何,之後再來研究他們的成效吧。不過可以確定的是,你各位拿到券,一定要買平常不會買的,像是你平常買不起的變頻冷氣、未來才想買的那些書,或是平常累得像條狗導致你一直期盼不到的那場旅行。
Go buying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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